不良行为记录指哪些
不良行为记录是指某一行业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的不良市场行为,即在从事该行业活动中,违反国家和省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强制性标准条文、规范、规程及规范性文件等行为。对这些不良行为的记录,存放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,称为“不良行为记录”。
不良行为记录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:
1. 违反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工程建设、招标投标、城建档案、合同管理、劳动用工、环境保护、城市管理等相关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或者工程建设标准的行为。
2. 手机扣费与银行卡挂钩,手机停用后欠月租费形成逾期。
3. 被冒用身份证产生信用卡欠费记录,如身份证借予他人办理贷款,出现逾期,即由借出身份证的主体承担责任。
需要注意的是,不良行为记录的界定和处理可能会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。例如,深圳市建设局发布的《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与处理办法(试行)》对不良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界定,而交通部制定的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》则明确禁止了拦截列车、强行上下车等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,这些行为将被记入不良记录信息库。